出租方: | 溫嶺市澤國鎮埭頭蔡村村民委員會 | 招租方式 | 公開招標 |
租賃標的: | 澤國鎮埭頭蔡村村部綜合樓 | 租賃期限: | 5年 |
起始價: | 起租價為29萬元/年 | ||
內容: | 一、租賃標的: 本次租賃標的為澤國鎮埭頭蔡村村部綜合樓、村部前后臨時棚及空地。綜合樓共4層,其中3層及西邊樓梯間已作為村辦公使用,現將綜合樓1層、2層、4層整體出租,共7間,總建筑面積約為1100平方米(具體以現狀為準)。一樓臨時棚,如遇政府拆除的,不影響租金。 大樓第4層限用于開設倉庫,第1層和第2層限用于開設倉庫、辦公用房、鞋盒加工廠、淘寶店等,不得開設工業類、鞋廠,不得經營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、污染類物品。對標的用途有疑問的可咨詢出租方。 二、租賃期限: 租賃期限為五年(具體以協議簽訂時間為準)。 三、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一年一付,先付后用;承租方在中標后7天內簽訂合同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,此后每年的租金在到期前提前三個月付清,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,發包方將有權收回租賃標的。 四、租賃標的使用、維護、安全及要求: 1、租賃期內,承租方負責租賃標的的管理、日常維護和保養。如有損壞,均由承租方負責恢復原狀,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。 2、租賃期內,綜合樓內(包括3層及西邊樓梯間)的水費、電費、水電配套設施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,出租方提供的三相電為20千瓦以內,超出的由承租方自行安排。 3、承租方在使用租賃標的中所產生的衛生、消防、經營所產生的稅收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。綜合樓內及村部周邊環境由承租方自行打掃,垃圾清運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。 4、廠房內不得住宿,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。西墻(村部西邊)外面空地不得堆放雜物和長期停車。村部周邊公路旁嚴禁長期停車、裝卸貨。 5、承租方在使用租賃標的中應落實消防等相關安全措施,以防事故的發生,確保安全。如因承租方相關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關部門審批不通過、或被查處而造成不能正常經營,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損失,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全部責任。 6、承租方自行停業離開或上級檢查不合格造成經濟損失停業關閉的,租金必須付到年限為止。 7、租賃期內,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,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租賃關系,終止合同,并收回租賃標的,相應的租賃費用按實支付。 8、租賃期內,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原有房屋的結構,不得新建違章建設。若需要改變房屋現狀的,須事先以書面形式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,承租方負責承擔相應費用及施工安全責任。租賃期滿后,房屋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。 9、租賃期內,一樓臨時棚免費給承租方使用,如遇政府拆除的,不影響租金。出租方如需在村部前后安裝基礎設施或作通道的,承租方須無償拆除臨時棚。 10、村部大樓第4層限用于開設倉庫,第1層、2層限用于開設倉庫、辦公用房、鞋盒加工廠、淘寶店,不得開設工業類、鞋廠,不得經營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、污染類物品,不得進行違法活動,不得隨意變更租賃標的的用途,否則視為承租人嚴重違約,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,均由承租方承擔。 11、租賃房屋內存放物品的承重量不得大于地面的承重量,否則造成房屋損壞的,承租方負責恢復原狀,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。 12、租賃期內,承租方如需轉租或分租的,須經出租方審核備案,轉租或分租后的用途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。 13、租賃期內,承租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,依法納稅,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,如有違反,所造成的一切責任,均由承租方承擔。 14、租賃期內,承租方經營必須符合國家、省、地方規定的有關政策,同時必須符合規劃、環保、消防等部門要求,有關審批手續及證照辦理由承租方自行辦理,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。如違反所造成的一切責任,均由承租方承擔。 15、承租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民事、經濟、債務、債權、火災損失等一切責任和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。租賃期內,若發生意外人員傷亡的,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全部費用和承擔所有責任。租賃期內,承租方必須遵守消防法律法規,保證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,承租方承諾對因消防安全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。 16、租賃期滿后,原房屋內安裝的水管路、電路以及基礎設施原樣移交出租方,承租方不得拆毀。房屋如有損壞的,由承租方負責恢復原狀,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。 承租方若違反上述條款,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標的、解除租賃合同,已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。 | ||
報名時間: | 自2024年9 月5 日至2024年9 月12 日(節假日除外) | ||
投標保證金 | 投標保證金:捌萬元人民幣。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:轉賬或電匯 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:2024年9 月12 日上午12:00時整 開戶行:浙江溫嶺農村合作銀行澤國支行聯樹分理處 賬號:201000121501345 賬戶名稱:溫嶺市澤國鎮埭頭蔡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匯款時請備注“綜合樓招租”,投標時須提供出租方開具的收款憑證。 | ||
報名時間及辦法 | 一、報名截止時間:2024年9月 12日下午17:00時 二、報名辦法:單位持營業執照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(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,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);自然人持身份證及復印件至溫嶺市服務業大廈8樓建經公司辦公室辦理相關申請手續。 | ||
對承租方的要求: | 1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,均可申請報名。 2、投標人為自然人的,應為18周歲以上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。 | ||
聯系方式: | 報名電話:0576-81766861 報名地址:溫嶺市萬昌中路服務業大廈8樓 咨詢電話:13958632989 |